一、導讀:這次改革,和在日台灣人家庭有什麼關係?
各位在日本的台灣人朋友大家好,我是 Team Taiwan Japan 的編輯團隊。
今天要跟大家聊一個跟很多家庭息息相關的議題——2026 年 4 月 1 日即將實施的日本健康保險「被扶養者」認定基準改革。
說到「被扶養者」,可能有些人會覺得這是什麼專業術語,跟我有什麼關係?但如果你是持家族滯在簽證的配偶,或者你的另一半是日本人,那這件事真的攸關你的錢包和權益。
簡單來說,被扶養者就是靠另一半(或家人)的健康保險掛保的人。維持這個資格,每個月的健康保險費就由主保險者(通常是配偶的公司)幫你繳,你可以用很低的成本享受日本的醫療服務。但一旦失去這個資格,你就要自己加入國民健康保險,每個月可能要多繳好幾千甚至上萬日圓。
這次改革的重點是:130 萬日圓這個數字沒有改變,但判定的「方式」變得更加友善了。尤其是對於有季節性獎金或偶爾加班的配偶來說,是一個大利多。
這次的文章會有點長,但我們盡量用學長姐聊天的口吻,結合台灣人的實際情境,讓大家一次搞懂。建議大家可以先看個大概,有問題再回來查特定章節。
如果你對健保制度還不熟悉,可以先看 日本健保完全解析:國民健康保險 vs 社會保險 建立基礎概念,再回來讀這篇會更好理解。
二、先搞懂:「被扶養者」是什麼?為什麼它很重要
在進入改革內容之前,讓我們先確認一下「被扶養者」的基本概念。
被扶養者的定義
「被扶養者」在日文叫做「ひふようしゃ」(被扶養者),指的是依附於另一人健康保險下生活的眷屬。這個制度設計的出發點是:一個家庭只需要有一個人加入公司的社會保險,整個家庭都可以在這個保險下就醫。
以 Team Taiwan Japan 多數讀者的情況來說,可能是:
- 在日本公司正社員或契約社員工作的台灣人,配偶是家族滯在簽證持有者
- 日本人的台灣配偶,靠另一半的公司健保
- 持定住者或日本人配偶簽證的台灣人
被扶養者的核心好處
- 保險費幾乎為零:你的保費會由主保險者(配偶的公司)負擔,不需要自己繳納每月約 2 萬至 4 萬日圓的國民健康保險費。
- 醫療費用負擔輕:看病時自己只需要付 3 成費用(孩童或特定情況更低),其餘由健保支付。
- 配偶可以專心照顧家庭:尤其對於持家族滯在簽證的配偶來說,維持被扶養者資格代表不需要擔心自己的健保問題,可以更自由地選擇工作型態(當然還是要注意時數限制)。
130 萬日圓壁的由來
日本健康保險法規定,被扶養者的年間總收入必須低於 130 萬日圓。這個數字從很早以前就存在,目的是確保「被扶養者」確實是依賴配偶生活的人,而不是自己有穩定收入的獨立工作者。
💡 提醒:130 萬日圓這個數字在這次改革中完全沒有改變。改變的是「怎麼判定你有沒有超過 130 萬」。
三、2026 年 4 月改革三大重點(核心)
這次改革的核心精神是「放寬」、「彈性化」,讓被扶養者的認定更加合理。以下是三大重點:
重點一:從「實際收入」改為「契約薪資預估」
- 舊制(2026 年 3 月 31 日以前):以「前年度課税証明書」上的實際年收入來判定。
- 新制(2026 年 4 月 1 日起):以「労働条件通知書」或「雇用契約書」上的契約薪資,計算「年間見込収入」來判定。
這個改變看似技術性,但影響深遠。
重點二:契約年見込低於 130 萬,即使實際超標仍可維持資格
這是新制最大的亮點。假設你配偶的契約年薪是 120 萬日圓(符合資格),但某年因為專案加班多,實際年終獎金暴增,總收入變成 145 萬日圓——在舊制下可能會失去資格,但在新制下,只要契約薪資結構沒有改變,原則上可以繼續維持被扶養者資格。
重點三:契約月薪 ≥ 108,334 日圓時,仍以實際收入判定
新制也不是無限制地放寬。如果你的契約月薪已經達到 108,334 日圓(年收約 130 萬日圓以上),那就會回到原本的實際收入判定方式。這是為了防止有人刻意壓低契約薪資來維持資格。
四、舊制 vs 新制:逐項比較表
| 項目 | 舊制(2026/3/31 以前) | 新制(2026/4/1 起) |
|---|---|---|
| 判定依據 | 前年度「課税証明書」上的實際年收入 | 「労働条件通知書」/「雇用契約書」上的契約薪資 × 勞動時間 |
| 計算方式 | 直接看去年繳了多少稅的收入數字 | 週既定勞動時間 × 52 週 × 時給,或月薪 × 12 + 固定津貼 + 獎金 |
| 加班/獎金影響 | 直接影響資格(可能超標) | 契約年薪 < 130 萬時,原則上不受影響 |
| 季節性工作 | 可能因淡旺季收入差異失去資格 | 較為穩定,契約結構決定資格 |
| 申請時機 | 每年申報所得稅後較為準確 | 隨時可申請,以最新契約為準 |
| 必備文件 | 被扶養者異動届、住民票、收入證明 | 新增:労働条件通知書 或 雇用契約書 |
| 適用上限 | 契約月薪 ≥ 108,334 日圓→直接不符資格 | 契約月薪 ≥ 108,334 日圓→無法適用新制,仍以實際收入判定 |
五、申請文件大洗牌:労働条件通知書變成必備
如果你或你的配偶計畫在 2026 年 4 月 1 日之後申請被扶養者認定,文件準備會有一些變化。
原本就需要的基本文件(仍需準備):
- 被扶養者異動届(由公司或健保組合填寫)
- 住民票(記載你和配偶關係的版本)
- 續柄證明(戶籍謄本、婚姻關係證明書等)
- 收入證明文件
2026 年 4 月起新增的必要文件:
- 労働条件通知書 或 雇用契約書(需記載薪資結構與勞動時間)
這個改變的原因是:新制的判定基礎是「契約內容」,所以健保機構需要看你們的實際僱用條件。如果你的公司拒絕提供這個文件怎麼辦?我們在 Q&A 章節會詳細說明。
六、【情境 A】家族滯在簽證配偶:週 28 小時的算盤該怎麼打
在日台灣人家庭中,常見的組合是:先生在日本的企業工作(正社員或契約社員),太太持「家族滞在」簽證,以配偶的被扶養者身份加入健保。
這個組合有一個特殊的限制:在資格外活動許可下,家族滯在簽證持有人每週最多只能工作 28 小時。
讓我們用一個實際案例來說明:
情境案例:小陳夫妻
小陳在日本一家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,公司有加入協会けんぽ。小陳的太太小美持家族滯在簽證,是小陳的被扶養者。小美平時在一間餐廳打工,時薪 1,200 日圓。
Scenario 1:小美每週工作 28 小時(滿額)
計算:1,200 日圓 × 28 小時 × 52 週 = 1,747,200 日圓
這個數字已經遠遠超過 130 萬日圓的壁,代表小美無法維持被扶養者資格。
Scenario 2:小美每週工作 20 小時(保守型)
計算:1,200 日圓 × 20 小時 × 52 週 = 1,248,000 日圓
這個數字低於 130 萬日圓,小美可以繼續作為被扶養者。
Scenario 3:小美時薪 1,000 日圓,每週工作 25 小時
計算:1,000 日圓 × 25 小時 × 52 週 = 1,300,000 日圓
危險邊緣! 這個數字等於 130 萬,嚴格來說可能不符合資格。如果公司要求嚴格審查,可能會有問題。建議控制在每週 24 小時以下。
💡 Team Taiwan Japan 建議:家族滯在簽證的配偶,如果想維持被扶養者資格,建議將每週工作時數控制在 20 小時以內,時薪 1,200 日圓的話年收入約 124.8 萬日圓,有一個安全的緩衝區間。
如果你對家族滯在簽證的工作限制還有疑問,可以參考我們的 家族滯在簽證完全指南。
七、【情境 B】日本人配偶簽證 / 定住者配偶:沒有時數限制,但有收入壁
另一個常見的族群是持「日本人配偶」簽證(俗稱「日配」,即配偶為日本國籍者)或「定住者」簽證(有長期居留許可、無活動限制的在留資格)的台灣人。
這個族群的優勢是:沒有工作時數限制。你可以全職工作、打工、接案,隨便你想做多少小時都可以。
但劣勢是:收入壁的判斷邏輯完全相同,而且你可能需要自己加入社會保險,成為他人的被扶養者(或乾脆自己當主保險者)。
情境案例:林太太
林太太持日本人配偶簽證,先生在台灣工作(台灣公司外派日本),她自己在一間貿易公司擔任營業担当,月薪 22 萬日圓,年底有兩個月獎金。
分析:
林太太的年收入計算:22 萬 × 12 + 22 萬 × 2 = 308 萬日圓
這個數字遠遠超過 130 萬日圓,所以她無法成為先生的被扶養者。但反過來說,如果林太太是先生的健保主投保人,先生反而可以是她健保下的被扶養者——前提是先生真的年收入低於 130 萬日圓。
另一種常見情境是:夫妻兩人都是外派社員,公司都有提供社會保險,那麼就看誰的收入較低,較低的那方可以掛在較高者的保險下。
💡 注意:對於持日本人配偶簽證的朋友,在留資格更新審查預計從 2027 年起會更加嚴格,健保和年金的繳納紀錄會被納入審查。這部分我們在第十一章的 Q&A 會再詳細說明。
想更深入了解配偶簽證的權益,可以參考 配偶簽證完全指南。
八、臨時加班、年終獎金超過 130 萬,會失去資格嗎?(新制最大亮點)
這個問題可能是大家最關心的,也是新制改革最大的亮點所在。
舊制的問題:
在舊制下,審查時看的是「前年度課税証明書」上的實際數字。假設你配偶的基本月薪只有 9 萬日圓(年收約 108 萬,符合資格),但剛好那年公司大賺錢,年終獎金發了 50 萬,整體年收入變成 158 萬——在舊制下,這位配偶就會失去被扶養者資格,需要補繳國民健康保險費,還要重新辦理加入手續,非常折騰。
新制的解決方案:
新制採用「契約年薪」的計算方式。只要你的「労働条件通知書」上載明的契約內容顯示年薪低於 130 萬日圓,即使實際發放的獎金或加班費讓你「意外超標」,原則上可以繼續維持資格。
新制的計算公式(詳細說明):
計算被扶養者年間見込收入有兩種方式,視你的薪資結構而定:
- 時給制:時給 × 週既定勞動時間 × 52 週
- 月薪制:月薪 × 12 + 年間固定津貼 + 年間獎金(固定的金額)
舉例說明:
假設你配偶的契約內容如下:
- 月薪:95,000 日圓
- 固定津貼:5,000 日圓/月
- 獎金:一年兩次,每次 30 萬日圓
計算:95,000 × 12 + 5,000 × 12 + 300,000 × 2 = 1,140,000 + 60,000 + 600,000 = 1,800,000 日圓
超標了! 這位配偶的契約年薪是 180 萬,超過 130 萬的門檻,所以無法成為被扶養者。
但如果是這樣的契約:
- 月薪:90,000 日圓
- 獎金:一年兩次,每次 10 萬日圓
計算:90,000 × 12 + 100,000 × 2 = 1,080,000 + 200,000 = 1,280,000 日圓
符合資格! 契約年薪 128 萬日圓,低於 130 萬門檻,就算實際獎金拿到 15 萬 × 2 = 30 萬日圓(總收入 150 萬),在新制下原則上仍可維持資格。
⚠️ 重要提醒:新制的這個保護機制並不是無限制的。如果你的契約月薪本身已經 ≥ 108,334 日圓(年收入約等於或超過 130 萬日圓),那就會回歸舊制,以實際收入判定。這是防止有人刻意壓低契約薪資來「假裝」符合資格的防火牆。
九、2026/10 連動改革:106 萬日圓壁廢止的衝擊
2026 年的社保改革不只這一件。10 月 1 日還有一個重大改變:106 萬日圓壁(社保適用拡大的月 8.8 萬日圓賃金要件)將被廢止。
106 萬日圓壁是什麼?
現行的社保制度規定,員工每週工作時數超過 20 小時,且月薪超過 8.8 萬日圓(年收約 106 萬日圓),就會被強制加入社會保險(雇主和員工各負擔一半保費)。
這個制度的初衷是擴大社保覆蓋率,但副作用是創造了所謂的「106 萬壁」——很多企業或員工會刻意控制工作時數或薪資,避免超過這個門檻。
廢止後的影響:
廢止後,社保強制加入的判定基準將簡化為:
- 每週工作 20 小時以上 → 強制加入社保
- 不再有「月薪 8.8 萬日圓」的限制
這個改變對被扶養者的影響是什麼?
情境說明:
假設小美的契約是每週 25 小時,月薪 12 萬日圓(年收 144 萬日圓)。
- 在 2026 年 10 月以前:由於月薪 12 萬 > 8.8 萬,小美需要強制加入社保(自己負擔一半保費)。
- 在 2026 年 10 月以後:廢止月薪限制,但每週 25 小時仍超過 20 小時,所以小美仍然需要加入社保。換句話說,這個廢止對小美來說沒有影響。
但如果是每週 22 小時,月薪 7 萬日圓呢?
- 在 2026 年 10 月以前:月薪 7 萬 < 8.8 萬,不需強制加入社保。
- 在 2026 年 10 月以後:每週 22 小時 > 20 小時,需要強制加入社保。
所以這個改革可能會讓一些原本不用加入社保的兼職工作者,成為社保強制加入對象。
十、各種「年收壁」一覽:103 萬、106 萬、130 萬、150 萬、180 萬
在日本工作,會遇到各種各樣的「收入壁」。讓我們一次整理清楚:
| 收入壁 | 金額 | 用途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103 萬壁 | 年收 103 萬日圓 | 個人所得稅的「基礎扣除」門檻。超過 103 萬需要開始繳所得稅 |
| 106 萬壁 | 年收 106 萬日圓(月薪 8.8 萬) | 社保強制加入要件之一(預定 2026/10 廢止) |
| 130 萬壁 | 年收 130 萬日圓 | 健康保險被扶養者的認定門檻 |
| 150 萬壁 | 年收 150 萬日圓 | 配偶特別扣除(所得税)開始逐步遞減的門檻(完全歸零為 201.6 萬円);19-23 歲被扶養者健保認定上限 |
| 180 萬壁 | 年收 180 萬日圓 | 60 歲以上或領取障害厚生年金者的被扶養者門檻 |
130 萬壁是所有壁中最「硬」的一個——它是健康保險制度的法定標準,直接影響每個月的保費支出。超過 130 萬日圓,你就會從「被扶養者」變成「國民健康保險的投保者」,每月可能要自行繳納 2 萬至 4 萬日圓不等的保費。
此外,2025 年 10 月起,19 歲至 23 歲(配偶除外)的被扶養者年收入上限已從 130 萬調升至 150 萬日圓。如果你的小孩正在這個年齡段,要注意這個變化。
十一、常見 Q&A
以下是大家最常問的問題,我們一個一個回答:
Q1:我是家族滯在簽證,配偶的時給多少以下才能保住被扶養者資格?
A:這取決於你的契約是時給制還是月薪制。以最常見的計算方式來說:
- 時給 1,000 日圓 × 每週 21 小時 × 52 週 = 1,092,000 日圓 ✅ 安全
- 時給 1,200 日圓 × 每週 21 小時 × 52 週 = 1,310,400 日圓 ❌ 超標
- 時給 1,200 日圓 × 每週 20 小時 × 52 週 = 1,248,000 日圓 ✅ 安全
- 時給 1,200 日圓 × 每週 19 小時 × 52 週 = 1,185,600 日圓 ✅ 安全
建議:如果你是家族滯在簽證,最好將每週工作時數控制在 20 小時以內,時薪 1,200 日圓的話年收入約 124.8 萬日圓,有一個安全緩衝。
Q2:公司不願意發労働条件通知書怎麼辦?
A:根據日本勞動基準法,雇主有義務在員工入職時交付労働条件通知書。如果你不小心弄丟了,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門申請補發。
如果公司真的拒絕提供,你可以:
- 向公司的労働組合(工會)反映
- 聯繫労働基準監督署(勞動基準監督署)
- 聯繫総合労働相談コーナー(綜合勞動諮詢窗口)尋求協助
另外,你也可以提交「雇用契約書」代替,兩者有同樣的效力。只要上面有記載薪資結構和工作時間就可以。
Q3:配偶月薪 20 萬日圓,還有機會成為被扶養者嗎?
A:機會渺茫。讓我們來算:
月薪 20 萬日圓 × 12 個月 = 240 萬日圓(不含獎金就已經遠超 130 萬)
即使是契約月薪只有 20 萬中的 10 萬日圓符合資格(其餘為加班費或獎金),在新制下如果契約月薪 ≥ 108,334 日圓,就會以實際收入判定,很難通過。
建議:如果是這樣的高收入家庭,比較好的做法是讓收入較低的那一方成為被扶養者,或者各自加入國民健康保險/社會保險。
Q4:配偶中途失業,被扶養者資格會自動消失嗎?
A:被扶養者資格不會因為配偶失業而「自動」消失,但你需要在配偶加入新的社會保險後,重新辦理被扶養者的移轉手續。
具體流程是:
- 配偶失業 → 原公司的社會保險退出
- 配偶加入新的社會保險(如果找到新工作)或國民健康保險(如果暫時沒工作)
- 如果配偶加入國民健康保險,原則上你也會一起加入,不需要另外的被扶養者認定
- 如果配偶找到新工作並加入新的社會保險,你需要向新公司申請「被扶養者異動届」
注意:如果配偶失業後選擇不工作,你們全家都會加入國民健康保險,這時保費是按家庭總收入計算的。如果配偶有領取失業給付,國民健康保險的保費會比較高。想了解失業給付的詳細內容,可以參考 日本失業怎麼辦。
Q5:在留資格更新時,如果健保有斷繳紀錄,會影響許可嗎?
A:從 2027 年起的在留資格更新審查,預計會更加嚴格地審查申請人的社會保險及年金繳納紀錄。具體影響如下:
可能受影響的在留資格:
- 日本人配偶簽證
- 定住者
- 永住者的配偶
- 其他依賴家屬健保的簽證類型
什麼情況可能有問題:
- 長期拖欠國民健康保險費
- 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長期未加入任何健康保險
- 拒繳年金保費
建議:
- 確保每月的國民健康保險費或社保保費都有按時繳納
- 如果有繳納困難,盡早到區役所的國民健康保險窗口商量,申請分期繳納或減免
- 保留繳納證明,以備申請在留資格更新時使用
Q6:我在日本工作,配偶住在台灣,她能享日本健保嗎?
A:原則上不行。被扶養者需要在日本有住民基本台帳登録(國內居住要件,2020 年 4 月起施行),也就是說需要在日本有正式的居住地址。
如果你長期在台灣,而配偶也在台灣,你應該加入台灣的全民健保而不是日本健康保險。
例外情況是:如果你是外派到日本工作,配偶持家族滯在簽證一起到日本居住,那配偶需要在日本進行住民登記(住民票登錄),這時才能申請被扶養者認定。
Q7:2026/10 106 萬日圓壁廢止後,配偶每週工作 25 小時會被強制加社保嗎?
A:是的。廢止後,「每週 20 小時以上」就成為社保強制加入的基準。
以你配偶的情況來說:
- 每週工作 25 小時 > 20 小時
- 因此仍然需要強制加入社會保險
這與 106 萬壁是否存在無關。也就是說,無論月薪多少,只要每週超過 20 小時,就會被強制加入社保(2026 年 10 月後,月薪要件廢止,現行 50 人超企業的規模要件維持,36 人以上企業預定 2027 年 10 月起納入,此後逐步擴大至所有企業)。
加入社保後,公司會幫你配偶負擔一半的保費,你們的整體負擔可能會比繳國民健康保險更低。但相對的,你配偶的就業記錄會完整,對於未來的在留資格更新可能也有正面影響。
Q8:離婚的話,被扶養者資格什麼時候消失?
A:離婚後,被扶養者資格原則上從離婚之日起就消失。你需要盡快處理以下事項:
- 離婚後的醫療費用:如果在離婚生效日之前已經就診,原則上仍由原來的健保給付。但如果就診日期在離婚生效日之後,就需要自費或使用新的保險。
- 重新加入健康保險:離婚後,你可以選擇:
- 自己加入國民健康保險
- 加入新公司的社會保險(如果有工作的話)
- 依附於其他家屬的被扶養者(如果有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屬)
- 期限:建議在離婚後 14 天內到區役所辦理國民健康保險的加入手續
- 孩子的情形:如果子女的親權歸你,子女可能可以繼續作為你的被扶養者(如果你的收入符合條件),或者由對方繼續撫養。
十二、實務 Checklist + 後記
實務 Checklist(申請/維持被扶養者資格用)
- 確認契約労働条件通知書上的年薪計算低於 130 萬日圓
- 確認契約月薪低於 108,334 日圓(否則以實際收入判定)
- 備齊基本文件:被扶養者異動届、住民票、續柄證明
- 2026/4/1 起:新增備齊 労働条件通知書 或 雇用契約書
- 如有獎金,計算契約年薪時要加入(固定獎金金額)
- 家族滯在簽證者:每週工作時數控制在 20 小時以內為佳
- 每年度檢視:契約內容是否有變更(加薪、調整工作時數)
- 繳納紀錄:確保沒有國民健康保險費的拖欠(影響在留資格)
給讀者的最後一段話
這次 2026 年的改革,整體來說是一個好消息——對於辛苦計算每個月工時和收入的被扶養者配偶來說,制度變得更加合理。但與此同時,106 萬壁的廢止、以及日後在留資格審查的嚴格化,都提醒我們:日本的外國人管理制度正在走向一個更重視「實質參與」的時代。
無論你是靠家族滯在簽證在餐廳打工的年輕配偶,還是持日本人配偶簽證已經在日本生活多年的前輩,Team Taiwan Japan 都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清楚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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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延伸閱讀:2026 年 4 月起,自治體可要求新入國外國人一次預繳 1 年分國民健康保險料;2027 年 6 月起,國保滯納恐直接影響在留資格更新。詳情請參考 2026 在日外國人國保前納新制完全解析。
💡 現金流攻略:配偶若維持被扶養者身份,能省下國保費;但你(主扶養者)本人的 5-9 月薪水還會被住民稅、國保、社保定時決定三連擊。完整時間軸請看 5-9 月薪資三連擊 2026。
最後再次提醒大家,日本社保制度變動頻繁,請以厚生労働省及日本年金機構的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如果你的情況比較複雜(如跨國婚姻、有多個雇主等),建議諮詢專業的社會保險労務士或行政書士。
參考來源
- 厚生労働省通知:https://www.mhlw.go.jp/hourei/doc/tsuchi/T260310S0010.pdf
- 日本年金機構:https://www.nenkin.go.jp/oshirase/taisetu/2025/202512/1225.html
本文資料更新於 2026 年 4 月 17 日。日本社保制度變動頻繁,請以厚生労働省及日本年金機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。
資料查核:2026年6月(數字與法規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)